課程名稱 |
法律經濟分析一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09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簡資修 |
課號 |
LAW5181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U213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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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霖研二1502 |
備註 |
與大學部合開。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24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91LAW5181_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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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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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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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將教授「法律的」法律之經濟分析而非目前通行的「經濟的」法律之經濟分析。目前通行的法律之經濟分析,法律是被誘因化或虛無化,因此非法律之研究(科學)。本課程將提出以寇斯與張五常的經濟學為基礎的法律經濟分析,可稱合約法學──法律是眾人合意減少租值消散之系統規範。法律的基本單位是權利,此即定分止爭,減少租值消散也,而整體法律體系,即是在極小化權利釐定成本,此包括立法成本、司法成本與習法成本。 |
課程目標 |
說明何謂真正的法律之科學研究 |
課程要求 |
待補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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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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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James Buchanan, The Limits of Liberty: Between Anarchy and Leviathan (1975).
R. H. Coase, The Firm, the Market, and the Law (1988).
黃春興(2014),當代政治經濟學,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。
張五常(2017),經濟解釋第四版,香港花千樹出版社。
簡資修(2017),經濟推理與法律(四版),台北:元照出版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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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7 |
課程介紹 |
第2週 |
9/24 |
寇斯定理 |
第3週 |
10/01 |
中秋節 |
第4週 |
10/08 |
權利定分 |
第5週 |
10/15 |
財產法 |
第6週 |
10/22 |
契約法 |
第7週 |
10/29 |
侵權法 |
第8週 |
11/05 |
刑罰法 |
第9週 |
11/12 |
行政法 |
第10週 |
11/19 |
憲法法 |
第11週 |
11/26 |
司法法 |
第12週 |
12/03 |
合約法學 |
第13週 |
12/10 |
同學報告 |
第14週 |
12/17 |
同學報告 |
第15週 |
12/24 |
同學報告 |
第16週 |
12/31 |
同學報告 |
第17週 |
1/07 |
課程總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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